第3章_梦浮生:我做虐文女配那些年【正文+番外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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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

  我觉得我应该已经搅和黄了此次的书童刺杀事件,想到这里,我愉快地哼起了小曲儿。

  桃花眼的诱惑

  中秋节后,日子过得平平常常,天气渐渐转凉。院子里有棵不知道什么名字的大树,一场秋雨后,树上的叶子落了一地。

  自中秋日后,沈灵茹便有事可忙了,开始学起了女红,以及一些大家闺秀的礼仪。因为是养女的原因,我的院子里冷冷清清,居然连个贴身丫鬟也没有。

  这我倒是早知道,小说里沈玲玲在沈府虽然没受到歧视虐待,但也过得不太如意。沈丞相一直对她客客气气的,在吃穿用度方面也没亏待这原女配。但其实这一大家子人,也没几个真待她如家人的。

  真实在这样无人在意,又不能随意出门走动的地方生活了一两个月,我觉得自己快抑郁了。这样想想,原女配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,也难免作天作地。果然可恨之人,也有可怜之处。

  这时我忽然想起,自己家楼下小区也有一棵老树,树干老粗了,一圈都抱不住那种。小时候学骑自行车时,就是老爸护着我,绕着院子里的老树转圈圈。

  我还能回家吗?这个破地方,没人说话,没人陪,关键没有Wi-Fi!

  万幸的是,偶尔还能逛逛街。去各种裁缝铺、首饰铺买买买,还是能舒缓一下抑郁的心情。现在金钱是我唯一的精神支柱。

  可是按照小说走向,这丞相府在李维安成为皇帝后,就会被毁。

  我掰着手指头算了算,差不多还有5个年头。丞相府倒台那天,我也因为之前各种欺负陷害沈灵茹,被捉去千刀万剐了。

  我现在是不可能因为陷害女主被李维安虐待了,但有可能直接跟着丞相府一起满门抄斩。唉,我这既没女主光环,也不清楚结局走向的穿越之子,怕是能成功跑路就不错了。

  想到这昏暗的前程,我有点郁闷。

  我这刚带上钱袋,正打算出门散散心,一想到这里,想到以后说不定得跑路呢,又折回去,把钱袋里一半的钱倒出来,装进了小盒子里。

  「老板,今个儿,这套和这套包起来就可以了。」我摸摸钱袋。

  老板认出我是上次血拼他们铺子的人,赶紧招呼人给我看茶,又让人去给我包衣服,还特意叮嘱不要弄皱了。

  「小姐,咱们这儿呀,新进了一批衣裳,你可看看?」还不等我说话呢,老板招招手,几个伙计就提了几件衣服出来,确实好看。我爱不释手地摸着其中一套,白底粉肩,轻柔曼妙,我喜欢。

  「这个多少银子?」

  老板笑而不语,伸出五个手指。

  「五十两?」我摸摸钱袋,有点囊中羞涩。

  「五百两。」老板悠悠报价。

  我差点吓昏过去:「老板,你这五百两,抢劫啊?不要了,不要了。」我连连摆手。

  「看您是常客,四百两怎么样?」老板连忙拉住我。

  我没再纠缠,提着买好的两件衣服,准备走。还没跨出店门,就有人挡住了我的去路。

  看这衣着和腰间的玉佩,想必是这上京的某个王公贵族吧。我忍不住抬眼看去,对上一双桃花眼。这!这真是张极俊俏的脸。我脑海里突然就想起一个非主流句子,这还真是有能装下星辰大海的眼睛啊。再仔细瞅瞅,脸蛋也生得极其俊俏,我真想大呼我可以!这要是放在21世纪,妥妥的顶流明星,光这双眼睛就不知道要电晕多少迷妹。

  「这衣服,我替这位小姐买了。」

  等等,这霸道总裁的剧情怎么说来就来,我还没准备好呢!穿书的好处,就是身边美男环绕,虽然都是女主的,但过过眼瘾也不亏。

  桃花眼,桃花眼,这眼前温润如玉的公子哥,难不成就是作者笔下的二皇子李维权?我眼尖瞅见那块二皇子特有的玉佩,正在他腰间挂着,定是李维权无疑了。说起来,这李维权也是个狠人,笑里藏刀那种,皇位的有力竞争者,和李维安掐了整整5年,估计李维安当了皇帝后,应该会对他赶尽杀绝。

  想到这,可能是因为同病相怜,我也不好意思花别人钱,连连摆手:「不用了,不用了,呵呵。」

  李维权还是笑得似春风拂面,什么也没说,硬是把衣服塞到我手里。这......什么意思?原文里,李维权也是女主沈灵茹的脑残粉,也不待见女配,也就是我就对了。我记得小说里,这位还总是温柔地威胁女配:「你若再动她一分一毫,我定将你挫骨扬灰。」啧啧啧,瞧瞧这霸道总裁般的言论。

  按小说发展套路,我们俩现在是不应该遇见的啊,难道是那晚救了书童后的蝴蝶效应?

  「这衣服也不是白送你的,小姑娘。」李维权见我傻站在原地,开口道:「拜托你把这封书信交给你姐姐。」

  这下我明白了,合着给我买衣服,是为了让我帮着传递情书呢。想到这儿,我也就不客气地接过了衣服:「没问题,交给我吧。」我接过信,放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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